2008-11-11

 

發達十法

作者:曹仁超

 

唔係人人可做畢非德

  當然,如果你擁有畢非德咁財富,你可以將手上現金分為三份,
第一份今時今日投入,
第二份明年今日投入,
第三份2010年下半年才投入,
股價一再下跌後仲係買、買、買。上次畢非德由1975年一直買至1985年(買
足十年),問題係你有冇上述財力及耐性?!所以話,唔係人人可以做畢非德。

  格拉咸1932年年中才開始《福布斯》寫文章,其後被封為價值投資法
鼻祖。格拉咸1976年逝世,佢最出名弟子畢非德1960年開始投資,今天成
為世界首富,令價值投資法世界知名。值得注意事係──格拉咸1932年年
中開始推介股份時,正值美股大熊市結束日子;畢非德全力出擊日子係
1974
年(另一美股熊市結束期),佢197484年大量收集廉價美國股票,到
2007
10月美股大牛市結束之前,自然表現出色。

  格拉咸主張大部分人應投資,投資第一項係保本、第二項才係爭取合理回
報。佢老人家並唔反對別人投機,但必須遵守三大條件:
甲、明明投機,卻自以為係投資。
乙、冇足夠知識及技巧卻學人投機。
丙、用你輸唔起錢去投機。
各位有冇犯上述三點?


  發達十法:

一、創立一間成功企業;
  
二、成為大企業CEO; 
 
三、成為超級巨星如劉德華、張學友;
  
四、取得奧運金牌,如體操明星李寧、短跑冠軍劉翔;
  
五、嫁個有錢人;

六、成為知名藝術家如張大千……
  
七、用別人錢從事投機行為(OPM);
  
八、寫世界出名小說如《哈利波特》;
  
九、做房地產生意而懂得把握機會;
  
十、學會管錢,例如森池兄。今天唔少人先至發覺原來唔少投資銀行係唔
識管錢,只知道分花紅;可惜大部分人金融海嘯發生後才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