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人生的意義
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?


           「生命之火」乃指人的生命力。那「生命」的「火」是靠甚麼以燃燒呢?是生命的意義。


火柴,因為在那沒有盡頭的跑道上,衝得用勁,軀殼和空氣摩擦,燃燒起來。火燒得身體每一部分的能量都釋放,消耗;能量耗竭的一刻衝完了、火熄了、軀殼都沒了,只留下灰燼。灰燼又有何用?灰燼可以再生火嗎 ? 不可以。灰燼連營養也沒有。做肥料也不行。只有,待風一吹,把它吹到黃土上的每一個角落,最後瓦解。雖然,火柴的下場是灰飛煙滅,但它尊重自己的生命,而且有意義地死去,它「燃燒自己照亮他人」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根壽命只有不足十秒的火柴,短命得很、渺小得很;卻足夠令教堂內的一台洋燭光亮過來。那洋燭延續了火柴的精神,把教堂內的百多支洋燭,不,是千台洋燭,甚至萬多台洋燭都光亮起來。一根不起眼的火柴,一點不起眼的火,卻足以令一台洋燭光亮起來;那不起眼的洋燭,那點不起眼的火,卻令教堂內成千上萬的洋燭光耀教堂、溫暖教堂!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前來,教堂習善之徒、懺悔之徒和參拜之徒等等,都站在光明的教堂前,看清神的面目、看清經文的道理、習得經文的道理。從崇拜中習善、懺悔、參拜等等…;其後,把從教堂中習得的道理,傳誦世界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回想一下,要是那根火柴,把一張被遺棄在木屋旁廢紙燒起來,歷史就會從此改寫。
雖然,人生只是匆匆數十載;但我們「人生的意義」又是否可以媲美一根壽命只有不足十秒的火柴呢?佛家一句「萬般帶不走,唯有業隨身」,說明了人生匆匆數十寒暑,空手而來,注定空手而去。追求的名利轉眼便化為烏有,營營役役過一生又是否必要呢?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只要有夢想,凡事可成真」這句說話,正正帶出了夢想是人生不應缺少的,沒有「夢想」,哪來「成真」的動機呢?只要我們有達成「夢想」的「目標」,向著「目標」進發的動力,就是人生的意義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簡而言之「人生意義」實是相等於「目標」。若問「人生」有何「意義」,就是要知道自己的「目標」是何。有著「目標」,就會有堅強、奮鬥、生存下去的意志。在追尋著人生「目標」的時候,就會不知不覺地領略到「人生的意義」。「目標」是人生必備之物,既無色又無味,而且是無價之寶。要是人人都幫助別人找到「目標」並教導加諸實行,望著「目標」進發的話,地球不是會轉得更快嗎?人生不是會更加有意義嗎?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所以,人生意義不只旨在「燃燒自己照亮他人」和「尋求目標」,而且要教別人的生命,好好的燃燒起來;傳誦萬家。匯聚萬家燈火,照亮世界!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星星之火怎不可能不可以燎原?